给狗注射电子识别芯片 记者 韩亿国/摄
昨天(9月25日),依旧有不少昆明市民打来电话,对《昆明市养犬管理条例》表达了自己的看法。张先生表示,新的《条例》很好,对养狗和不养狗的人都有好处,但要真正落到实处才能执行下去。同时,林女士向民警咨询后得知,昆明老版狗证全部作废,需10月6日起重新办理。
陈先生反映,他养狗10余年了,养了4只狗,1996年办证时就办了两个。现在这个新规把以前的规定否定了,不能这样一刀切。
“我认为公务员要带头,主动向单位申报自己是否养狗,养什么狗?企事业单位的领导也应执行好《条例》。干部带头,群众才能做好。”张先生说,240元的费用,真正爱狗的人应该可以支付。另外,相关部门也应该好好管一下流浪狗,不要使养狗人如城市间的小贩,跟执法人员打游击,查得紧就送走,不紧时又接着养。
吴女士说,她支持《条例》,但不太赞成对烈性犬的规定。她家里养了两只牧羊犬,非常温顺,是把它们当成人来养的,她不能放弃它们,如果不能喂养它们,对于它们和自己来说都是灾难。希望有关部门能特殊情况特殊处理,建议和自己签协议,如果出了问题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老人眼睛残疾,养了一只流浪狗,但从来不把狗带出门,这样是否需要办狗证?”张女士也提出疑问。
吴先生认为,适当收取费用,起到约束作用是好的,但现在提倡人和动物和谐相处,《条例》应该更人性化。
答疑
重点区域禁卖烈性犬
本报记者对于前天市民反映的十大问题,昨天,几位热心市民特意来电反馈了他们向市公安局公布的电话5849110咨询后了解的情况。同时,许多市民也反映,5849110咨询电话长时间占线,很难打进去。另外,对于一些较复杂的问题,值班民警会建议市民拨打5849092继续询问。但昨天下午,该电话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问:狗狗1999年办的证现在还可以用吗?
林女士:咨询后,值班民警表示,为便于管理,以前办理的养狗证全部作废,所有的养狗户都必须重新办理统一的养狗证。
问:狗叫扰民今后向哪个部门反映?
洪先生:值班民警答复,直接拨打110举报就可以了。10月6日后,只要举报,派出所民警会前来处理。
问:暂住的狗狗是否需要办证?
杨女士:值班民警答复,暂住的狗狗一样要办证,管理费也相同。具体情况可到办证点咨询。
问:烈性犬不能饲养,那还能不能出现在宠物市场继续贩卖?
许先生:值班民警答复,当然可以贩卖,只要相关手续齐全都可以贩卖,但前提条件是在一般区域里手续齐全的正规市场贩卖,在划分的昆明市重点区域里禁止贩卖。
问:不办证的狗狗会怎么处理?
刘女士:值班民警答复,《条例》实施后到一个时期,全市将对狗进行大清查,流浪犬与没有办证的犬只,职能部门都可以收容,送到留检所。
问:户口不在昆明,但在昆明养狗如何办证?
张先生:值班民警答复,只要带身份证和居住证明就可以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