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概要
昨日,《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接受审议。草案最大的变化和争议是,:养犬管理费的征收标准为每只犬第一年700元,第二年起每年300元。而立法顾问建议:第一年应收300元,第二年收100元。费用高,有人逃避;费用低,养狗者又增加。
治理城市狗患,收费只是手段之一,从实践看,高收费未必取实效。真正需要的还是严格的管理和居民素质的提高。
如果费用较高,势必会使部分养狗者无法承受或不愿承担费用,而把狗撵出家门,造成大批流浪狗出现。
张学斌
狗患与收费无关。
王睿修
“养狗”贵在承担社会责任。
周运华
养狗管理费要用于管理上。
朱卫东
管理费高低也要因“狗”而异。
韩聪
本来养狗就是一种娱乐活动,用较高收费来限制一下养狗的数量,未尝不可。
苏秦
管理不是收费的借口。
吴献坤
还应在提高养狗人的素质及管理水平上下一工夫。
程绍德
养犬管理费的高低与都市狗患现象成反比,数量少了,便于人们加强对狗的管理。 崔廷宝
提高收费是把个别犬所引起的狗患,不加区分地让所有的养狗者去承担成本和代价,这样的做法当然堪称“药不对症”。 武洁
经济杠杆不容忽视
李建波
“养犬管理”一方面是限制城市犬只数量,不致让犬数量太多,影响人们的正常生活,另一方面加强管理,提高养犬者的责任,预防城市犬只所带来的问题,如狂犬病、扰民、粪便污染等降到最低。养犬者饲养的犬只数量越多,城市犬只数量也随之增多,养犬者和城市管理者的管理难度都增加,可能带来的社会问题就越来越多,从而增加了管理难度,形成一个恶性循环。如何降低犬只数量?除了宣传教育之外,经济杠杆无疑是一种最好的方式。
低廉收费促高效管理
殷建光
低廉收费是促进高效管理的重要途径,低廉收费可以减轻公民负担,增加公民养狗的快乐,是对公民权益的一种尊重,激发公民的责任意识,从而更好地配合相关部门的管理,提高管理效果。同时,低廉收费可以提醒管理部门,管理不是收费,管理的关键是革新管理思想,提高管理效果,这是最终工作目的。
“高价治狗患”显失公平
吴江
通过高价管理费来限制狗的数量,显失公平。事实上,管理费一涨,养狗成本一高,养狗的数量自然会少,发生狗患的概率当然也会随之减少。但不容忽视的却是,涨价对于不同收入、不同经济条件的市民和家庭来说,效果显然不同。对于收入不高的家庭来说,养狗管理费的上涨极有可能等同于直接剥夺了他们养狗的资格与权利;而对于富裕家庭而言,养狗管理费的上涨则形同虚设。这个角度来看,“涨价治狗患”不仅未必能够立竿见影,其对于低收入家庭养狗权利的剥夺更是显失公平。
重在管理而不是重在收费
董刚
狗患已经成为当前城市中必须解决的问题,虽然养狗没有错,但是不加以限制,没有一个正规的途径,那肯定是不行的,设定养狗的门槛,可以起到限制的作用,但是不是绝对有效,因为我们想看到的不仅仅是收费,更重要的是管理,相比较而言,收费高比收费低好,收费高能起到限制的作用,同时加以诸如严格登记,不要出现办不办证都一样的情况,在公共场所划定禁止带狗者进入的区域等等措施,真正喜欢狗的人是愿意花钱为狗办证的,这样一来城市的狗患也就可以根除。
收费是手段不是目的
朱慧松
其实养宠物者大都是想“光明正大”地喂养,给狗办证好处还是很多的。但若管理费定得过高,很多人承受不起或觉得不划算,就会干脆不办而搞“地下工作”,这样有关方面想加强管理的初衷就会落空。因此收管理费只是一种手段而绝不是目的,只有“价格适中”,符合市民的心理承受能力,这样才能收到良好效果。


